目的:
1、克服脏乱差现象,力求住户满意;
2、对小区各岗位工作共同监督,稳定管理服务质量;
3、通过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确保物业完好。
适用范围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下各物业小区。
内容:
1、各小区每日、每周正常执行例检工作除外,根据公司议事日程安排,每月实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工作。
2、对公共设备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各种设备设施无损坏,运作正常,养护及操作规范、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明显;各设备房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放置现象;完好率、合格率达99%以上。
3、对环境卫生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公共区域无生活垃圾、烟头、无过夜装修垃圾等杂物;各大堂、楼梯底、通道、天台无杂物乱堆放;楼梯扶手、消防箱等部位无明显灰尘;天花无蜘蛛网;小区绿化带无乱踩乱踏现象;整体环境合格率达98%以上。
4、对各管理处办公场所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办公场所整洁规范;各办公桌上书箱、文件、文具等办公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公共空间无杂物乱放现象;工作人员仪表、仪容、仪态端庄、精神面貌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
5、其它方面根据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述。
6、检查工作由物业总监牵头组织,各小区与小区之间实行交叉式检查,对本项目检查时,保安领班级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当值除外)。
7、对各种存在的问题,以现场会形式统一认识,并作出纠正和预防的措施办法。
8、对各种需跟进改善的工作内容,由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和整理,以清单形式分发到各相关负责人执行改善。
9、对各限期整改的工作项目,若不能按时完成的,事前须及时向物业总监汇报,说明合理原因,否则,按公司制度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10、本制度从2004年10月份起正式试行。
* “物业综合大检查需跟进改善一览表附后”(空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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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审 批:
维 护: 生效日期:
抄报:董事办、总经办、
下发:xx物业公司各管理处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