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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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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公用部位维修管理规定
    1.1房屋公共部位包括大厅、走道、楼梯道、梯面、电梯间及房屋的毗领部分。
    1.2环卫部每天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清洁,保证无灰尘、杂物。
    1.3物业部责任区管理员定时对公用部位墙壁、地砖等进行巡查,地砖坏了及时填写维修单转工程部处理,墙壁较脏的,由物业部主任组织统计,报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统一安排粉刷。
    1.4对公用给、排管道,平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重大损失。
    1.5对公用梁、柱、承重墙定期检查,按照管理处制定的维修计划执行。
    1.6公用部位的维修以栋别统计,建立专项台帐,由房屋的本体维修基金支付。
    1.7房屋周围道路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由工程部计划执行。

    2.楼宇及修缮管理规定
    为保持楼宇的完好美观,使业户享有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特订立本规定。
    2.1房屋自交付使用时起(以竣工验收日为准),根据有关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由发展(来自:www.jzr88.com)商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可代为用户进行联系。
    2.2由于属自然灾害、自然损耗或用户使用不当所致的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不在保修范围内,物业管理公司将尽力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
    2.3保修期之后的日常房屋维修,根据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用户室内部分费用由用户负责,公用部分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全体业主负责。
    2.4房屋公共部位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2.5用户对其购、租的楼宇拥有使用权,物业管理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对楼宇的所有主要结构、公共场所及设施,行使管理权。
    2.6任何用户均不得私自改变物业的用途, 物业外观应完好、整洁、不得妨碍市容和观瞻,不允许封闭空中花园和外阳台用户不得自行封闭,允许封闭的内阳台应统一有序。
    2.7用户如对室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装修管理的一切规定。
    2.8大厦/小区之任何地方均不得涂画或张贴广告,违者应负担清洗、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2.9楼宇内公共地方,不得摆放家具、货物或其他物品。
    2.10严禁往楼下倾倒污水、抛弃垃圾、杂物、以免伤及他人或影响卫生,教育小孩在共公场所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按规定处罚。
    2.11切莫把垃圾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用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2.12严禁饲养犬类、家畜、家禽和在户门外烧香拜神,悬挂迷信物品。违者按规定处罚。
    2.13楼宇内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8x枪x8支、弹药、汽油及有害液体或气体等),以保护全体用户的安全。
    2.14为使本大厦经常保持整洁卫生,严禁所有人员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以及瓜壳,违者按规定罚款。
    2.15用户须按期缴交各项管理费和水、电、气的使用费用。

    3.安全使用水、电、气管理规定
    为保证用户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大厦/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水电气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3.1用户在进驻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供应单位提出申请,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供应水、电、气,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3.2用户在搬迁、装修(来自:www.jzr88.com)或使用过程中,若要对自用物业的有关管线作出必要的更改或移动时,请先向物

www.jzr88.com 业管理处或相关专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用户自己承担。
    3.3若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水、电、气表读数确实不准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或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修理、校验或更换的申请;另外,若用户认为原来的电表容量不够而需要增容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交增容费后方可给予更换。
    3.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绕越水表、电表、煤气表而使用水、电、气,否则除当场停止供应外,均按规定给予处罚。
    3.5不得私自接驳、乱拉电源,不得随意扳动配电箱,转动电表,一经发现,处以重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3.6用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使用安全、操作规范,装修电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热丝、电热炉等器件。物业内应保障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若遇有问题,请马上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请教育好自的小孩,不要随便去玩弄有关设备或设施。
    3.7提倡节约、珍惜能源,用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日常生活的保养与爱护。
    3.8按时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的费用,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

    4.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大厦的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阳市有关消防规定,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4.1管理处应与客户建立防火安全检查责任制,具体形式是与之签订"《区域防火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保障大厦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管理处(下称甲方)特同大厦/小区内各公司负责人(下称乙方)签订:"区域防火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4.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批示和法规,协助并配合甲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1.2把安全防火纳入本公司的日常工作,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增强员工防火意识。
    4.1.3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
    4.1.4发生火灾,带领员工积极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4.1.5如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批示和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火情、火灾等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1.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至重新签定为止。
    4.2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客户为自然消防责任人。
    4.3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4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的事故照明设施。
    4.5本物业内的餐饮企业必须安全使用燃气,燃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4.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7客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
    4.8大厦/小区内消防系统的所有设备均不得随意改动和拆装。
    4.9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管理公司指挥中心或拔打"119"报警电话,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住所。
    4.10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处以直接责任人一百元至二千元罚款,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并处行政拘留。
    4.10.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4.10.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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