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xx花地商铺管理,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文明、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0凡属xx花地商铺业主(使用人),必须自觉遵守xx花地《管理公约》,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2.0凡属装修的商铺,在施工前须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装修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0各装修商铺须按《xx花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如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4.0不得乱张乱贴影响铺面的雅观行为;凡属设置的各种招牌、广告牌,在安装前须先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安装。否则,按中山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限期拆除。
5.0文明经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欺行霸市,不得违反工商、税务及国家有关法令。
6.0讲究卫生,不得随地放置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其它物件。违者,经劝导仍未配合改善的,则采取相应的停止服务措施。
7.0各商铺在经营时,不得制造出过大噪声或排放出炊事浓烟干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8.0主动配合小区的正常管理,自觉交缴各种应交的费用。
9.0若违反本规定及xx花地《管理公约》相关条款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相关当事人(业主/使用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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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
核准人/审批:
维护人:
生效日期:
抄 报:郑副总裁、总经办 各1份
抄 送:销售中心、物业公司各部门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