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办人填写《收房书》和业主/用户登记表。
4.6.4签认
1)管理处与业主签《业主公约》。
2)业主同意装修管理规定。
3) 未签认的应回收楼书,确认承办人已在其上签名,回收业主登记表,给承办人开收条(证明已收到相关资料),填写交房登记表,整理资料归档。
4.6.5交费
1) 签认手续后业主需交首月管理费,并预交一个月管理费。
2)未交费的应回收楼书,确认承办人已在其上签名,回收业主登记表,给承办人开收条(证明已收到相关资料),填写交房登记表,整理资料归档。
4.6.6交钥匙
以上手续办完后,将钥匙交给业主并办出入证,发业主证。业主即可进行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JG《接管、入伙手册》
WI/ZX《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QR-7.2.3-01《业主公约》
QR-7.2.3-02《住/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