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建筑人建筑文章频道物业管理公共规约消防管理公约

消防管理公约

08-24 16:47:06  浏览次数:347次  栏目:公共规约

标签: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文章, 消防管理公约,http://www.jzr88.com

    为了加强靖江花城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单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4、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xx8药、雷xx8管、汽油等易爆危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6、住宅楼内住户应按每户配备灭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逃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消防管理公约



《消防管理公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