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春节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阳光花城业主(住户):
在繁忙而充实的生活中,我们又即将迎来2010年的新春,为了保障广大业主的安全,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物业管理处希望广大业主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严格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注意以下事项:
l.儿童燃放爆竹时应该由大人带领。
2.烟花爆竹应该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炉火旁。
3.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小区庭院内、阳台、室内、屋顶等地方燃放鞭炮。
4.不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
5.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
6.点燃鞭炮后,若没有炸响,在未确认不存在安全问题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横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钻天猴”之类的升空高、射程远的、难以控制的品种。
8.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燃放,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和伤人;
9.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
10.燃放时要认真检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认真清理火灾隐患。
11.要购买质量过关的爆竹,不图小便宜购买非法生产的劣质爆竹。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