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租确认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租赁经营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1、甲方自愿租赁位于 区 层 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大约为 平方米。(正式合同的面积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甲方同意接受如下租赁条件:
1)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位置仅适用于经营下列范围内的商品:
3)租金 元/天/ m2(建筑面积);
4)本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不含水、电、气、电话、空调等费用,该费用自营部分的由甲方自理;公共部分的由甲方按面积分摊。
5)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费用。
3、付款约定
在签定本确定书的 天内,支付订金 元,上述订金须汇款至: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
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招商中心,逾期本确定书自动失效。
4、相关约定
1)签定确定书 天内,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配套的方案件及要求,乙方有权根据整体的规划或需求对其进行修改。
2)甲方如违背本确认书条款或放弃租赁上述场地(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书面签约通知后十五天内与乙方签定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租赁上述场地),乙方有权扣除全部订金。
3)乙方可以根据规划或需要,行使下列权利:
(1)调整或取消预订商铺位置
(2)修改租金,管理费及保险费
(3)增加其他与承租相关的费用
如乙方形式上述权利,甲方则保留收回全部订金(不计利息),放弃租赁的权利,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相关资料。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备注
甲方盖章:
代表:
电话:
地址:
时间:
乙方:
代表意见
: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