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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承包活动的信息管理

08-27 14:34:35  浏览次数:979次  栏目:建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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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管理概述

    信息,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能够用语言、文字、符号、数据、图像及其他信号表示的,为人类社会有目的的活动服务,可以传递和处理的资源。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不论就一个项目来说,还是就一个建筑业企业来说,或者就一个地区以至整个建筑市场来说,情况每日每时都在不断地变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政府主管部门需要随时得到反映各种变化情况的信息,并据以作出相应的决策,及时传达给各有关部门去贯彻执行,这个过程叫做"反馈";连续不断反馈的信息叫做"信息流"。工程建设管理者通过掌握信息流控制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流向和流速,以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

    信息管理,就是通过收集、传播和运用信息,实现信息的价值。也就是通过制定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保证信息周转过程高效运转,使信息系统成为紧密联系、高度协调、互相配合的有机整体的活动,其目的是为用户提供为实现一定目标所需的信息服务。因此,信息管理的内容应包括:(1)明确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即必须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循信息运动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2)确定信息管理的目标要求。最优化的信息管理目标是及时、准确、适用、完整和经济。(3)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原始信息收集、信息网络系统分工负责、信息处理业务的标准化、专业化以及信息反馈的灵敏度要求等。(4)高效运转的信息周转流程,使信息收集、传输、处理、存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沟通无阻。

    现代信息管理的基本特点是以计算机为信息处理手段。建立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根据管理的具体要求,遵循上述原则,设计一套适用的管理系统和相应的软件,配备功能适合软件运行要求的计算机和配套硬件系统,以及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建筑业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许多建筑业企业在应用计算机编制工程概预算和投标报价之类单项管理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建立涵盖整个企业范围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其一般做法见31-12施工项目信息管理。

    三、有形建筑市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

    我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近几年来,建设部及各省、市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针对建筑市场的各个环节,开发了勘察设计管理系统、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系统、工程监理管理系统、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管理系统以及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等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由建设部信息中心组建的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已完成了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机构数据库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等执业人员数据库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已实现网络化管理;初步完成了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程发包承包、分包情况、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信息系统框架方案的设计;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12个地级以上城市实现了联网,并协助30个省、市有形建筑市场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

    不过,现有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各主管部门独立开发,多头采集信息,垂直上报数据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各管理职能部门的需要,但从地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到建设部,尚未形成完整、统一、具有宏观监管调控功能的信息共享的数据交换平台。为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的监管,促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建设部已着手通过试点建立"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要求建立的监管信息系统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将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开展招标投标、质

www.jzr88.com 量安全状况等在相关信息网络上予以公布,并借助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试点省市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能够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2.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已经或正在建立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及相关设施符合项目实施条件。

    3.工程建设管理业务人员、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比较高,对本项目实施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密切配合推进本项目实施。

    4.关于经费落实和完成期限的要求(略)。

    试点工作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完成三项数据库的建设:(1)工程项目管理数据库(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合同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2)建筑业企业监管及信用档案数据库(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3)执业人员监管及信用档案数据库(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

    2.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建设监理、施工许可管理等系统,按照统一的软件技术标准和开发要求,进行规范性改造和功能升级。

    3.做好数据接入建设部数据中心的准备工作,确保数据库与建设部数据中心连接。

    按照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4月制定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试点工作于2002年选择在浙江省、上海市和北京市及其所辖部分区县开始进行,整个系统计划于2004年建成投入运行。

    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招标投标部分的数据要求如下,可供参考。

    监管系统数据要求

    招标投标

    1.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报建):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报建日期,工程建设地点,工程类别,结构类型,

    投资总额,政府投资,自筹投资,贷款投资,外商投资,其他投资,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栋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最大高度,最大跨度,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一),数量(一),单位(一),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二),数量(二),单位(二),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翻新),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建设单位性质,建设单位银行资信证明,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立项文件名称,立项批准时间,立项批准文号,立项批准面积,立项批准规模,

    立项批准投资,立项批准机关,备注,

    2.工程登记表(施工):

    [施工招标ID],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投资性质,建安投资,经办人,资金情况(落实,未落实),

    工程筹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不具备开工条件),施工现场条件(水、电、路、场地),

    勘察设计情况(地址勘察、施工图纸),定额工期,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勘察单位名称,勘察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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