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 %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6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7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
(2)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款。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变更,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 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 总价包干,即对本合同发包及承包范围内所指工程议定承包总价,此价即为结算价格,结算时不再做任何价格调整;
(2) 按实结算: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额
(万元)
备注
7.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 安全生产和防火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或乙方的行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 保修
10.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0.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0.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0.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0.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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