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有八条第B、C、D、E、F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乙方在甲方处服务的时间不足本合同约定期限的 月,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违约应赔偿甲方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违约金 元。乙方由于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过其赔偿损失及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无故连续三天旷工或一个月累计旷工 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取消其一切福利待遇,并按违约处理。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